一、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表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方法
根据《公告》规定,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体检人员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和2寸免冠证件照一张,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五)体检费用自理。
(六)体检人员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须空腹。
(七)参加体检的考生若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不缴纳体检费用的视为弃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考生须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实际情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体检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体检当天需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绿码”,并向医院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医护人员要求佩戴。
(十)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028-85568205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表(点击下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5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468338B7F98D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