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给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社会监督电话:12388(仁寿县纪委监委)
028—36219203(仁寿县人社局)
附件:2021年下半年仁寿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2年1月26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3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