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不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定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会议室内进行(地址: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40号,联系电话:0833—3432456)。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者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提供:
(1)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关于递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环节递补1次。递补资格审查公告及递补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审查后在乐山市沙湾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密切关注。
五、面试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请自备现金零钞)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环节。
六、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二)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七、其他事项
(一)需补打准考生证的考生,请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补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至2月19日,未及时打印或再有遗失的后果自负。
(二)考试总成绩将按规定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候并密切关注。
(三)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四)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聘用的,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面试、体检等环节都需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妥善保管。
八、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如需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附件:乐山市沙湾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