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总成绩计算原则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
二、考生笔试总成绩排名
详见附件。
三、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和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二)疫情防控有关提示
1.在资格审查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资格审查,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资格审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资格审查当天无法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审查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审查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6.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资格审查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8-85568205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9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50BDA65EDCE858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