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申请加分的考生按照2021年10月22日已发布的《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地点递交加分材料,如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导致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经我局同意后,考生可委托他人办理加分事宜,受托人须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考生本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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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content_8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