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1月1日以后,至2003年11月1日之前出生),亟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部队退伍转业官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5米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攀枝花本地户口公民、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
5. 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在摄影、照相、视频制作、公文写作等方面有特长的,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在年龄、学历、身高、体重等招聘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备三级以上(含)消防岗位资格、中级(含)以上消防职业技能职业资格,或者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人员因工作岗位特殊要求,仅限男性。普通战斗员岗位,12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名(持有B2以上驾驶证)。
三、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责及相关规定
1.被聘用人员作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新的专职队管理规定未出台前,必须认真落实现行的《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管理规定(试行)》和有关规章制度。
2. 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政策,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
3.被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分配到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基地(攀枝花市炳三区公交公司旁)工作。
(二)工资待遇
1.薪酬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及职务,暂时执行每月工资约2600—5000元。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新工资标准执行后,按照新工资标准执行。
(2)政府专职消防员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结合工作特殊性,增购意外险。
2.其他待遇:
(1)工作期间单位集中提供食宿。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体检、政审、试用(培训)、聘用等程序组织招收。
五、报名方式
时间:2021年11月12日~11月30日
(仅限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方式: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役证、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至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基地401办公室(攀枝花市炳三区公交公司旁)填写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市消防支队微信公众号(名称:攀枝花消防)及市消防救援支队微博(名称:四川攀枝花消防)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安排
采取体能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体能测试(达标)+面试(100分)构成应试者的综合成绩,心理测试通过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测试,系统现场评定,系统判定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1.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依据《消防救援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设定,达标项目为4项。具体项目是:1500米跑、100米跑(此2项为必须达标项目),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任选2项达标)(体能测试达标标准见附件2)。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通过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及市消防支队微博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消防救援支队承担。体检结果于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后若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政审及培训
(一)体检合格者,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按应聘者面试成绩进行排名,进入政审名单。
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通知岗前培训报到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培训期间按照1:1.2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三)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培训中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可依次递补。
九、聘用
1.岗前培训合格者,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二个月(含岗前培训时间),合同期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具体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不予录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此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通知,体能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等环节均通过市消防支队微信公众号及市消防支队微博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查看相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306775、3356455
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1月12日
来源:http://www.pxrc.com.cn/Article/Content/620aac1a-de09-4879-b193-b1802b244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