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3日),以书面或电话(面谈)方式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电话:0817—6363600)。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附件:阆中市2021年第一批“阆苑英才工程”人才引进拟试用人员名册(点击下载)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来源:http://www.langzhong.gov.cn/show/2021/10/28/114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