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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名额、专业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系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见附件1)。该岗位表为本次招聘全程总体需求表,招聘岗位将根据每场招聘活动签约情况进行调减,具体岗位情况以当场招聘活动举行时所剩余岗位为准。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根据所学主干课程进行判定。
二、聘用后待遇
(一)身份编制。被聘用人员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办中小学的正式在编人员。
(二)经济待遇。按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补贴等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享受我区人才相关政策。
(一)现场报名、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
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 2021年10月23日,东北师范大学自由大路校区(长春市);
2. 2021年10月30日,西南大学(重庆市)。校外考生可于10月29日10点-16点在城市便捷酒店(天奇广场店,重庆市北碚区中山路62号天奇大厦)投递简历。
(二)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的毕业生仔细核对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是否相符后再行前往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在校期间获奖情况证明及近3学年学习成绩单。同时,请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请注意《报名表》各项内容填写完整,请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QQ等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请随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招聘范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2021年、2022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1年、2022年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国内毕业研究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研究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
(四)年龄条件。年龄应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2022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国内高校生,2022年12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海外高校生。
(七)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及1寸免冠近照1张,并填写报名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区人社局补验。
2.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考试由资格初审和综合面试组成。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学习成绩和举止仪容仪表进行初面(学年成绩有不及格的科目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初面合格者进入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其中,总成绩相同的由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学年成绩、在校表现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名次)从高到低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考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
(三)签订协议。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双方约定好其他补充事项及违约金,用人单位将双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全部带回青白江,待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教育局签章完善后,及时返回一份该高校毕业生应执的协议。
拟签订协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复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已签订协议岗位不再纳入下一场招聘活动招聘需求。
(四)体检。已签订协议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公招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将不再递补。
(七)聘用。拟聘人员于指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协议书到区人社局报到,由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自动放弃和违约考生将按约定一次性支付违约金,方可与招聘单位解除协议。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6893653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60305033。
附件1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系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10.15
附件2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系统面向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10.15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25/2021-10/15/content_ea8e3beff1224c81ba06266a6c027d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