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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含面谈)、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具有研究生学历(其中部属公费师范生要求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4.小学、幼儿园招聘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成都市锦江区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含面谈)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在2021年10月30日前将《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考资格审查表》)、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岗位一览表》)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也可在东北师范大学或西南大学现场报名点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投递《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个人简历。
①东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5:30)
地点:【校内】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综合体育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校外】长春市国盛大酒店(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008号)
②西南大学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5:30)
地点:【校内】西南大学招生就业中心服务大厅(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校外】重庆市丽苑维景国际大酒店(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5号)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现场投递《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个人简历。
3、资格初审(面谈)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需在2021年10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5:30)到重庆市丽苑维景国际大酒店(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5号)现场参加资格初审(含面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
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素养、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中任一环节的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程序)。
面试对象:资格初审(含面谈)合格的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具体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名单,并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体检安排在毕业生到锦江区教育局正式报到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政审考察
对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办发〔2016〕64号、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其他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签约人员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区管校聘”,聘用人员和锦江区教师管理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招聘岗位派到对应学校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锦江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8-84556972,028-86745457
监督电话:028-84557350,028-86625328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19/2021-10/15/content_7ba5b30e16d948bab8d42e0b5bc60c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