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861336,38813549。
社会监督电话:028—38811535(县纪委监委)
附件:2021年青神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1年8月11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