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共6个岗位,22个名额(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眉山天府新区区域外符合具体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职教师(现编制类型需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编制)。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试用期满转正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尚在试用期或已满试用期但未办理转正定级的事业人员。
7.未满国家、省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事业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其他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18时。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选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按照具体选聘岗位报名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压缩后重命名为“岗位代码+人员姓名+电话号码”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36599843@qq.com。
(1)《2021年眉山天府新区面向区域外公开选聘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工作自述材料(不少于600字);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相关的县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及其他可以体现报考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时间截止2021年8月15日24:00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均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根据具体选聘岗位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因考生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五)考察
1.考察对象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具体以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在核实考察对象身份的基础上,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经考察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选聘手续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未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考察及体检,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七)公示
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对拟调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八)选岗及调动
1.对合并设置的选聘岗位(岗位代码:20210302、20210304、20210306),由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组织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学校。
2.选校工作结束后,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按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举报。
(二)选聘到眉山天府新区工作的教师,按照川人社发〔2015〕55号、眉人社发〔2016〕6号及新区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岗位聘用,符合眉山天府新区人才条件的按政策可享受相应待遇。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6465600(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028- 36061846(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
举报电话:028-36554444(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1.2021年眉山天府新区面向区域外公开选聘在编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2.2021年眉山天府新区面向区域外公开选聘在编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1年8月10日
来源:http://www.jdpta.com/news/shownews.aspx?id=18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