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成都市科学技术顾问团顾问咨询中心)由成都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成都市科学技术顾问团顾问咨询中心整合设立,为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局级。主要职责是:一是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参与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负责科技创新战略、城市科技创新体系、科技体制改革与管理创新研究,负责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研究,预测科技发展前景;承担成都市科学技术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承担我市科技顾问团顾问咨询活动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成都市科技志编撰工作。二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承担科技创新政策、规划编制等重要问题的决策咨询服务工作;参与我市新型科技智库建设等服务工作。三是完成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台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1年8月9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399号天府新谷5号楼9楼。联系电话:028-85312812。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采取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2021年度成都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成都市科学技术顾问团顾问咨询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各岗位需携带的具体材料务必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确认)。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考核。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1年8月23日通过我局官网公告。
六、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我局和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面试考核结束后,由我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公告面试考核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核的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局官方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市监察局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028-61881729。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或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1)中电话咨询。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局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本次考核未指定考核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1年度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名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附件2:2021年度成都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成都市科学技术顾问团顾问咨询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
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526/2021-08/09/content_fb8200a54cb9439bb21a945801e9710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