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广安市前锋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临时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起始之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20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1办公室(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60号,前锋初中后大门)。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写《广安市前锋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临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持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寸近期免冠照片(红底)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广安市前锋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此次招聘无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本次面试以结构化面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成绩预计于8月下旬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f.gov.cn/)网上公布进行公布。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申请复检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该职位总成绩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前锋区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无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劳务公司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我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工资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及年终奖。其中研究生基本工资3400元/月,本科生基本工资3200元/月,专科生基本工资3000元/月,并按国家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月基本工资作为年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增发两月基本工资作为年终奖。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咨询电话:0826-2815370
广安市前锋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1年8月9日
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1-08/09/content_146e152a9c3b4c1ab205d18c3eea2ac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