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6月26日参加青白江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的相关规定,其中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经核实,我区此次公招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为78.90分(巨人树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代码02013)。其他未达到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8.90分。
按照《公告》的规定,此次公招共有26人进入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按以下安排参加体检:
1、体检时间:2021年7月15日。请体检人员7:50前到达体检中心。8:00准时开始检录、编组。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三楼。(咨询电话: 028-83623983)
具体地址: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15号(恒大雅园斜对面)。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考生面试通知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2、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违者按违纪处理。
3、请进入体检的考生领取《体检表》后,逐项如实填写该表中需由考生填写的有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经区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待确定受孕后可暂不做X光检查。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聘用。
5、考生在体检中应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6、体检前二天忌油腻食物、忌饮酒;体检前12小时空腹;体检当天不喝水
7、考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8、体检费用:女性411元/人,男性397元/人。由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时自行缴纳。
(四)防疫要求。
因新冠疫情影响,本次参加体检人员请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考生需提前在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政务平台”,提前进行健康申报,准备好个人的健康码以备体检当天查验。
2、体温连续三次测量超过37. 3℃以上的考生,以及“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需全程配合体检医院防疫工作。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需要佩戴口罩。
(五)体检结果公布和复检安排。
1、体检结果预计将于7月30日在青白江区政府网(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科(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309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成都市青白江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
来源:http://www.qbj.gov.cn/qbjq/c137429/2021-07/02/content_e9f01cf53fde408db29eb685f5c122b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