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二批)及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
详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和地点以实际电话通知为准,体检结果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公布,参加体检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广元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天提供3天内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参加体检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医院;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体检费用500元左右(自备现金),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招考机关或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招录机关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纪律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天上午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二)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体检医生检查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体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39-3289151。
附件:1.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公务员考录体检合格人员名单.xlsx
2.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公务员考录递补体检人员名单1.xlsx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30日
来源:http://www.gyzzb.gov.cn/gyzzb/article.html?id=1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