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职位所在县(市、区)、园区相关网站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各招聘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1年7月6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的具体地址: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锋区鑫鸿路8号永和润滑油厂)302室,联系电话:0826-2889299。
(四)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与职位表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教师资格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未取得证书的可出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通过的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当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6.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等未通过资格复审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二、资格复审后缺额人员递补
根据《公告》相关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7月8日进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应于2021年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到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锋区鑫鸿路8号永和润滑油厂)302室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请有可能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公告,以免耽误资格复审,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事宜
(一)面试交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经资格复审合格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于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只收现金),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封闭管理,面试以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教材
面试使用的参考教材为前锋区现行使用教材。其中,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学科使用五年级下册教材;小学体育使用七年级教材;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学科使用八年级下册教材;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地理、高中历史、高中政治、高中心理健康使用高中二年级下册教材。
(四)面试具体安排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上午8:00前考生进入考场,8:30开始备课,9:00开始面试。每名考生讲课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广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部门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通过“天府健康通”小程序申领健康码,申报身体健康情况,在入场检测处,提供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入场扫码、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发放给考生本人的《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参考时务必带上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四、政策咨询电话
广安市前锋区人社局:(0826)2889299
广安市前锋区教科体局:(0826)2861166
附件:2021年广安市教师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前锋区考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8日
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1-06/28/content_ae85c8fe5135402c993a8e6301930b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