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于7月10日进行。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考,现将有关事项提前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四川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川内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当天提供2天内(7月8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各位考生严格落实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1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要求(http://www.msrsks.com.cn/newsSerch/12492.html)。为避免健康码查验延误您的入场时间,请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访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笔试考点,在进入考点前戴好口罩、准备好本人防疫健康码页面和《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表》以备查验。
二、住宿预订提示
因参加本次考试仁寿籍以外的考生较多,又正值旅游旺季,需要提前来仁寿住宿的考生可提前进行酒店查询和预订。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准考证打印
(一)综合类
考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科目名称:《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二)卫健类
考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科目名称:《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2日9:00—7月10日8:00
四、考点设置及交通路线
考点:仁寿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仁寿县龙滩大道一段101号
乘车路线:可乘1、8、17路公交车到达。
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考试地址,务必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安排好食宿;因考点学校停车困难,请各位考生安排好时间,尽量提前乘坐公共交通前往。考试当天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查看防疫健康码信息、体温测量、交通拥堵和停车困难等原因而耽误考试。
五、特别提醒事项
(一)作弊入刑:《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作弊入刑,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考。
(二)参考证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如有身份证件遗失的情况,请尽快办理。
(三)严密监控:考试期间,在进场时将对所有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检查,对每间考室进行摄像并全程监控,同时在考点设置金属探测仪、手机屏蔽仪等设备,一旦发现作弊等,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本次考试为两个考试科目连续进行的考试,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中间不设休息时间。题本为两科,包含两个笔试科目。第一科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第二科考试科目综合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卫健类为《医学基础知识》,请考生认真阅读试题本上的有关说明,严格按照科目顺序进行答题。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截止后,收取题本和第二科答题卡。
六、考试规则
(一)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健康码、《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试室。
(二)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考生不得入场。本次考试为全封闭考试,离考试结束还有30分钟可以交卷离场。
(三)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考试用品外,考生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按照题本或试卷的“答题要求”规范作答。本次考试不发草稿纸,题本可作草稿使用。
(八)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答题卡传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后,考生须在《考生离场签字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试室。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一)当次考试对上述考试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当次考试的特殊要求执行,详见当次考试准考证下方的《特别提示》。
(十二)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考生按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本公告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6219203。
附件: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表(点击下载)
2021年6月28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5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