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岗位为青川县公安局人民警察(三级警长及以下人员)2名。
二、考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条件在编在岗公务员(科级领导干部除外)。
三、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勤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广元市户籍;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时间除外)。
3.报名地点:青川县公安局(三楼政治处),联系人:魏小江,联系电话:0839-5209023。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人员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工作经历等情况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由青川县公安局负责初审,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复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考试由青川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监督。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采取考察考核方式。
(四)面试
面试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青川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由青川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青川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考调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情况,拟调人员名单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如出现拟调动人员放弃调动或公示结果影响调动以及其他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可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能测试、考察。
拟调人员名单在中国青川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青委组〔2012〕70号)有关考调政策规定进行。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青川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0839-7209677
青川县公安局:0839-5209023
监督电话:
青川县纪委监委:0839-7202492、7202525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0839-7201951
附件:1.青川县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
2.青川县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职位要求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青川县公安局
2021年6月25日
来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1062514553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