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公告》规定,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教育类职位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6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39号锦云大厦七楼704室)。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教师资格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3)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职位要求毕业证的,可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4)根据《补充公告》规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等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后缺额人员递补
按照《公告》规定,因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7月8日公告,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7月9日,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六)面试交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交面试考务费80元/人(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交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1年7月17日,上午8:00前组织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8:30开始面试。每名考生讲课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
(二)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封闭管理,以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广安市现行教材。
高中学段学科为高中二年级下册教材;初中学段学科为八年级下册教材(其中:初中化学学科为九年级下册教材);小学学段学科为小学五年级下册教材。
(三)注意事项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场和候考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监督及政策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邻水县纪委监委:0826-3221119
(二)政策咨询电话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3268937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6-3222151
附件:2021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邻水考点教育类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5日
来源:http://www.scls.gov.cn/lsxrmzf/rszkxx/2021-06/25/content_8e6a9ea939db4ea593ca84ed0599d5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