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四川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1983年8月经省编委(川编发〔1983〕291号)批准成立的省科技厅直属公益型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及热点问题,开展科技政策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及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招聘人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含2021年应届),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含2021年应届)。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岗位职责要求
1、招聘岗位及职数:软科学研究管理岗1-2人。
2、岗位职责:科技管理及政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等调查研究和战略规划研究。
3、任职要求: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能力,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擅长归纳、分析和总结,有相关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四川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在2021年7月4日前附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指定邮箱:fzzx@foxmail.com。电邮主题为:姓名+学校+专业(例:张三+四川大学+国民经济)。
(二)面试
中心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邀约面试。面试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核查,面试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中心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
(四)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签订聘用合同前,聘用人员需提交3个月内由三甲医院出具符合上述体检标准的体检报告。
(五)聘用
中心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五、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电话:028-85222972
招聘监督电话:028-85221534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1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楼7楼
附件:四川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四川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