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体检人员确定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根据《公告》规定:“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
(三)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组织安排
(一)体检时间
本次体检工作定于4月29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当日早上7:30准时到古蔺镇第二小学新体育中心。
(二)体检标准和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另交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收)。
2、考生主动上交携带的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统一保管,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得穿制服参加体检,女生不得穿连体衣裙参加体检,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否则后果自负。体检结束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本次进入体检程序且已确认怀孕的考生,若有需缓检的项目(如妇科、X光等)应向人事招考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医院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产期结束提出补检书面申请,补检合格后再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聘用。
6、在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提示:建议进入递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参加体检前可自行准备好考核的相关材料。考生调取个人档案,到古蔺县人社局事业理股开具《调档函》。
三、考核
(一)按《泸州市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泸州市古蔺县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及相关规定,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相关事宜
1、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4月30日,携带《古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见附件,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等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接受考核。
2、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本人基本情况;(2)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奖惩情况、工作、学习等情况);(3)本人遵纪守法情况;(4)本人是否符合《泸州市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古蔺县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的聘用条件;(5)本人承诺: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体检咨询电话:0830-7201687 (古蔺县人事考试中心)
考核咨询电话:0830-7233229 (古蔺县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1.2020年下半年古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xls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来源: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content_6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