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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从全县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省统筹选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且服务地在营山县的在岗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基本条件
1.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在营山县域内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35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拟从符合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1)。
三、考核招聘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共青团营山县委综合股(营山县正西街110号县委9楼)。
(二)程序
1.资料提交。报名人员需提交下列资料:《营山县2021年面向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协议、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共青团营山县委、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情况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shan.gov.cn/)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营山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当开考比例低于3:1时,经营山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将比例调整为2:1。如有效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经调整后仍达不到2:1时,则相应调减岗位数。调整(减)或取消情况,于2021年5月10日18:00前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shan.gov.cn/)公布。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根据电话通知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要求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组织考试
考核招聘工作由共青团营山县委负责牵头,会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2. 笔试范围。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不指定教材。
3.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共青团营山县委、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相关规定办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及笔试成绩排名情况于查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 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2.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或经批准调整后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 面试时间及地点。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在报名点参加面试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报到时间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面试人员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以上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由共青团营山县委、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营山县委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共青团营山县委、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中“体检人员确定”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营山县委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德、能、勤、绩、廉”情况、在基层工作实绩、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上报审批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营山县委拟定聘用人选,报营山县人民政府审核。
八、公布正式聘用人选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需求,考生被确定拟聘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以选择的最终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和工作岗位,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经用人单位培训合格后上岗,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乡镇事业单位。
十、纪律及监督
从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激励西部计划志愿者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严肃工作纪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从西部计划志愿者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营山县委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等事宜,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营山县委负责解释。咨询和监督电话: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8377693
共青团营山县委:0817-8221745
营山县纪委监委:0817-8221253
附件:1. 营山县2021年面向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营山县2021年面向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共青团营山县委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1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6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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