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1 |
陈 洁 |
女 |
5111111060304 |
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 |
2 |
杨环宇 |
男 |
5111111060208 |
南充市殡葬管理处 |
3 |
文一涵 |
女 |
5111111060307 |
南充市身心医院 |
4 |
田 雳 |
男 |
5211111120727 |
南充市身心医院 |
5 |
廖 静 |
女 |
5211111120729 |
南充市身心医院 |
6 |
陈梦竹 |
女 |
5211111120822 |
南充市身心医院 |
7 |
周 丹 |
女 |
5211111121304 |
南充市身心医院 |
8 |
樊 旭 |
男 |
5211111120714 |
南充市身心医院 |
9 |
米 浩 |
男 |
5211111120608 |
南充市身心医院 |
10 |
袁金龙 |
男 |
5211111120709 |
南充市身心医院 |
11 |
李 勇 |
男 |
5211111120605 |
南充市身心医院 |
12 |
谢 婷 |
女 |
5211111120623 |
南充市身心医院 |
13 |
唐 华 |
男 |
5211111120620 |
南充市身心医院 |
二、体检时间:
2021年3月1日(星期一)上午8:30
三、体检集合地点:
南充市民政局一楼(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7号)
四、集合时间:
集合到位时间:2021年3月1日(星期一)上午8:00
五、体检地点:临时指定
六、体检费用:
费用由参检本人承担,其标准按实际抽取的体检医院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七、注意事项:
(一)参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一张。
(三)参检人员在体检前一晚(2月28日)不吃油腻食物且在晚上9点之后不进食(水)。体检前(3月1日早上)不吃早餐、不喝水,不排小便,空腹接受体检。
(四)体检期间,参检人员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参检人员须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体检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指定体检区域。
(六)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系近视的,请自行带上框架式眼镜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817-2731512 18228126842
南充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