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大邑县人社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504办公室)。
3.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根据《大邑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公告》,资格复审由大邑县卫健局负责,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3.报考护理岗位(03010、03014、03024、03027、03032、03033)的考生,如果是未取得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规定的护士执业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规定的护士执业资格证的承诺书。
4.1寸免冠近照2张。
5.《大邑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份(网上报名时所填的个人信息表,请自行下载并打印)。
三、其它事宜
1.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缴纳面试费8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或赴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面试前,考生应于面试当日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4.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3 号)文件有关要求,提前到达成都市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分别提供七日内(11月7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时,除核验身份按要求及时摘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候考时,除核验身份按要求及时摘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面试室时,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6.候考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在候考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候考室继续候考。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考生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2),分别于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上交。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028-88292907,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88280039;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28-88226881;
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
028-88280573。
附件1:大邑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