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本县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支医人员,详细情况见附件《雷波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01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目前仍在岗且在雷波县服务的“三支一扶”支医人员。聘期时间以本次招聘报名时履行“三支一扶”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考核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
报名地点: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
(1)填写好的《从“三支一扶”支医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3);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三支一扶”聘用合同;
(4)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其它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考核招聘的方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岗位分配
考核工作全部结束后,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岗位分配由雷波县“三支一扶”办公室研究确定。
六、体检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考生安排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七、政审
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实,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报考岗位、考核结果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考核聘用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考核聘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考核招聘单位)中参加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8821176(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823673(雷波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
0834-8821131(雷波县纪委监委)
附件:1、2020年雷波县从“三支一扶”支医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2、《从“三支一扶”支医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