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彭州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1、体检时间: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8:00至12:00。
2、体检集中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到彭州市天府中路154号(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准时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并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身份确认后方能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体检费约人民币280元/人(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费用自理。
此外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4、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体检结果的公布及后续工作安排
1、体检结果、考核等相关事宜安排2020年9月18日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
2、复检安排: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上进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彭州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卫健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