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3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298号,咨询电话:028-38861336)。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2.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3.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没明确所学专业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填报《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附件2)并于资格复审当天上交工作人员。
6.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出示考生本人的手机微信健康码,并提交健康码纸质档,方可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件和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请考生自备现金)。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861336。
附件:1.2020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综合类、卫生类)
2.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