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本人的笔试总成绩、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排名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1.教师岗位(指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8月19日现场资格审查。8月20日18:00递补资格审查截止。
2.除教师岗位外的其他岗位:8月24日现场资格审查。8月25日18:00递补资格审查截止。
(二)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规定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携带《报名信息表》一式2 份(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分别到所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单》。其中,实行结构化面试岗位的考生凭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9号)七楼701室缴纳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如对资格审查所要求的手续不清楚的,请在资格审查前主动与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联系。材料不齐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责任自负。
(四)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资格审查单位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按规定时间进行,过期不再递补。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与资格审查单位保持联系,按规定时间自行到资格审查单位候补,过期不再递补。
四、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县(区)、临港经开区所属事业单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及排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分别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宜宾临港经开区人才人事局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相关咨询电话(区号:0831-)
(一)报考县(区)及临港区岗位咨询电话
临港经开区人才人事局:2108052、2108054
翠屏区人社局:8237647、8237648
叙州区人社局:7822849、6613022
南溪区人社局: 3185363
江安县人社局:2620738
长宁县人社局: 4623001
高 县人社局:5419897
筠连县人社局:7728456
珙 县人社局:4318967
兴文县人社局:8825713
屏山县人社局:5700223
(二)报考市属单位岗位咨询电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221510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5169013、5103579
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8203972
市公路局下属事业单位:2332893
市航道工程服务中心:8226358、2365726
市计量测试所:5103875、5103872、8909189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2335443、8247574
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2381640、8247574
市叙州、江安、长宁生态环境监测站:2326596
市图书馆:8226648、8201675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管理所:8253097、8226540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32316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2323161
市土地储备和利用事务中心:2323161
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务中心:2323161
市自然资源调查事务中心:2323161
市临港不动产登记中心:2323161
市临港规划事务中心:2323161
市临港自然资源调查中心:2323161
市翠屏规划事务中心:2323161
市翠屏土地储备和利用事务中心:2323161
市南溪不动产登记中心:2323161
市南溪规划事务中心:2323161
市南溪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务中心:2323161
市叙州区柏溪、安边、观音、凤仪国土资源所:2323161
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2367052
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2339044
宜宾广播电视台:2327994、8225643
宜宾新闻网:8234440、8225643
市网络舆情中心:8208623
市大数据应用中心:8208623
市教育信息化指导中心:8218420、8224213
市职业技术学校:2381890、8224213
市级机关幼儿园:8224275、8224213
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8225270、8224213
市特殊教育学校:2324362、8224213
市第三中学校:2361077、8224213
七、温馨提示
(一)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二)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排名表(点击下载)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ksbm.yibin.gov.cn/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c841954c4a334d61aa29daf5018181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