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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招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根据《公招公告》的规定,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生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见附件1。
二、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名单
按照《公招公告》中“四川农业科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的规定,王婧月等124名同志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20年8月21日09:00至16:00(中午不休)。
审查地点: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机关大楼一楼多功能厅(成都市净居寺路20号)。
四、审查所需材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由本人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社交距离;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当天无法到达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因不实承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拟于8月29日进行面试,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至少提前14天到达成都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咨询电话:028-84504010。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表
2.四川省农业科学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37B140B2E28B0B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