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结果
根据《公告》规定,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于2020年7月1日成立干部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李杨同志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延伸考察,并于2020年7月6日完成考察。经考核被考察对象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以及受教育程度、性格特征和与岗位的适应度等情况,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组织、统战、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意见,被考察对象李杨同志考察合格,具备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姓名 |
民族 |
性别 |
准考证号码 |
职位代码 |
遴选单位 |
报考职位 |
是否进入体检 |
李杨 |
藏族 |
男 |
2052318010315 |
2011001 |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是 |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及要求
根据《公告》规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17日下午18:00前,到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212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当日,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体检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体检及进入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费用
此次遴选工作人员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由报考人员个人向医院缴纳。
三、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调资格。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836-2834722
甘孜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36-2834772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