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不少父母会给予成年子女一定的经济帮助,如子女买房时资金不够,父母会从积蓄中拿出部分钱帮孩子实现“安居梦”。又如,一些成年子女生活陷入困顿,父母不忍心孩子受穷,也会进行经济帮助。
6月21日是父亲节,很多成年子女在这天会感谢父亲给予自己的帮助,包括经济帮助。父母和子女之间是血浓于水的关系,父母一般不会主动索回给予子女的经济帮助,有的子女会还父母钱,有的则不会还钱,但引发的纠纷并不多。
不过,大庆市高新区法院的上述判案显示,父母经济帮助成年子女也可能引发纠纷,甚至升级为法律诉讼。此案中,老人的女儿在世时从父母处拿钱,女儿去世后父母向女婿索钱,这是比较特殊的情况,更多的是父母与子女因关系恶化引发的纠纷或诉讼。
所以,对于父母经济上帮助成年子女应有理性认识。一方面,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对已成年且能够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另一方面,司法机关会支持父母的正当诉求。虽然父母经济帮助成年子女大多没有契约,或者说未明确是借款还是赠与,但如果父母有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法院就会支持父母拿回本就属于自己的钱。
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庆市高新区法院的上述判案具有积极的普法意义。虽然父母与子女属于亲情关系,这种关系一般不会破裂,但也会因为各种特殊原因而破裂,我们只有意识到父母与子女在血缘关系之外还可能存在法律纠纷,才能避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因为“钱”而出现恶化。
不少人认为父母在经济上帮助成年子女理所当然,是父母对子女应尽义务的延伸,这是一种传统的、没有现代法律意识的观念。由于在父母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很多父母变成孩子的“银行”,一些成年子女变成“啃老巨婴”。虽然原因可能比较复杂,但“啃老”终归不是好现象,一些地方已立法明确禁止“啃老”。
我们应当从思想观念上纠正“啃老”现象。有人认为,父母经济帮助成年子女是理所当然,这其实是“啃老”观念在作怪,即认为“啃老”是正常现象。实质上,“啃老”既增加父母经济负担,也让子女容易养成懒惰习惯。
需要认识到,父母与子女在某些方面也是甲方乙方的法律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涉及钱的问题,最好也能立字据作为凭证,这么做虽然一些人不太容易接受,但这是减少纠纷的好办法。同时,这也有助于我们成为诚实守信的社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