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水利厅520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联系电话:028-86938821),以便审查。同时,请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到水利厅办理加分时,本人防疫信息码须为绿色,因本人防疫信息码为非绿色造成申请加分人员不能顺利进入厅机关大楼而影响加分的,责任自负;在办理加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水利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水利厅可能会对办理政策性加分事宜作出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四川省水利厅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