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考察对象
经统一结构化面试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
三、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参加体检的人员需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的防疫健康信息码(绿色),并填报健康筛查承诺书,如实反映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并接受本地疫情防控管理。
3.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应空腹,须佩戴口罩。
4.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咨询电话:
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 (028-23353208)
附件:乐至县童家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统一结构化面试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