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考察对象
经统一结构化面试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
3.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引才单位确定并负责通知。请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主管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
5.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引才单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委新闻报道组等6个单位统一结构化面试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 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