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规定,对列入补充检查尚处于孕期而体检缺项的杨晖同志,与本次体检合格的何俊同志一并列入考察。考察标准和要求、考生需填报的录用考察表按照《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首轮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暨委托首批考察对象的公告》要求进行。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巴中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于2020年5月20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单位)。考察工作涉及的相关事宜,请直接与考察部门联系。
考察工作原则上应于2020年5月底前结束,并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受委托承担考察的部门(单位)在考察中遇到的相关事宜,请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马先生。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