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示由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82179。
监督电话:028-38183651(园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2019年下半年原眉山现代工业新城投资服务中心赴国内知名高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