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轮体检结果
详见附件1。
二、补检复检对象
(一)补检对象为首轮体检结果“暂不作结论”的考生。其中,现处于孕期的考生待孕期结束后,由本人向渠县人社局书面申请补检妇科和X光等项目,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二)复检对象为首轮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复检对象须于本公告发布后两天内向渠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机会。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0818—7212007。
三、复检时间
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早上7:30。
四、复检考生报到地点
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详见附件2)。
五、复检收费标准
按考生体检项目的收费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
六、复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上交工作人员保管。若未按规定上交,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四)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解除,请考生参加体检前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信息码”并做好自我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七、相关事项
体检结论为“合格”和“孕期暂不作结论”的人员,请于2020年4月30 日(限当天)17:00前将以下材料一并装入牛皮纸档案袋(自备)送交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一)下载并填写《2019年下半年渠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登记表》(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填好相关内容并签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栏暂不签章);
(二)自传(一式一份,纸张规格为A4纸,手写并签名按捺指纹印,不得打印),自传中应写明从初中毕业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和现实表现等;
(三)学籍档案或个人档案:请考生于4月24日(限当日)1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开具调档函,由存档单位将个人档案寄递(存档单位密封后可自带)到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件地址: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9号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开具调档函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
附件:1.首轮体检结果
2.体检报到地点
3.2019年下半年渠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登记表
4.体检注意事项
5.防疫信息码申领流程
中共渠县县委委组织部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