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4月23 — 24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63号)
(三)咨询电话: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2288102
三、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并提供的材料
(一)《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若笔试准考证遗失可用本人《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代替)。
(三)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其中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证明,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
(五)专项考聘岗位人员需提供基层服务单位和管理机构出具的服务期满且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协议)、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其本次考聘网上报名时间前(含报名当日)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主管部门同意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七)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提供在其本次考聘网上报名时间前(含报名当日)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八)报考者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获取流程: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零散查询→按照获取查询码的方法获取查询码→输入相关信息及查询码查询→查看→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请各位考生按以上顺序准备好面试资格复审资料,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务必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工作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如考生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双方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确认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须在递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所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温馨提示。
1.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写明是“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主管部门同意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时间须在其本次考聘网上报名时间前(含报名当日)。在其本次考聘网上报名时间后出具的,不予认可。
2.凡与本次招考有关的通知、注意事项等事宜均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附件1: 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东兴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东兴区事业单位专项考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