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3月31日至4月6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确定不得聘用的,不得进入考察等后续环节;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若有递补人员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确无不得聘用情形方可进入考察。
举报电话:(0838)6730035。
公示期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公示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考察等后续工作。
岗位 编码 |
招聘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笔试准考证号 |
体检结果 |
15062 |
什邡市乡镇小学(二) |
夏宇 |
女 |
1989-11 |
1190105022515 |
合格 |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