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无医疗差错事故;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能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本科及以下人员限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限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限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任职资格:
(1)临床、医技岗位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相关专业的任职资格证;
(2)护理岗位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取得省级及以上规培结业证书的全日制大专人员;
(3)行政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二、考核招聘程序
通过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njs2yy.com/)和“内江二院资讯”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主要采用网投方式收集简历,简历请投递邮箱2224818300@qq.com,亦可现场投递简历。简历需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包含年龄、专业、学历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规培证明、执业证、资格证等)。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收集简历,分发至用人科室筛选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
(二)考核
成立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待招聘时间确定后提前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笔试、面试方式对报名者进行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综合考核后,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考核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签订协议
按医院决议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凭毕业证、就业协议和相应资格证参加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同时按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要求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医院与其签署劳动(试用)合同。人事科负责落实引进人才的相关手续和优惠政策的办理。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二医院纪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383195
监督举报电话:0832-238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