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示由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97348。
社会监督电话: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8560。
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028)38106627。
附件: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下半年赴国内知名高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