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州级部门、州内各县(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法律(法学)专业或具有2年以上政法系统(维稳<防邪>)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 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6、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
9、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近五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讨论决定、公示、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本次选调公告和成绩等相关事宜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二)报名。2020年1月14日至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由报考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政治部(西昌市正义路1号)报名,不得代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贴照片),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县(市)委组织部同意并签字盖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及同版jpg格式电子照片。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1份(由原件保管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6、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由原件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为2020年2月9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020年 2月7日17:3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州委政法委政治部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3、考试总成绩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7名(差额2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实地考察后,由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州委政法委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务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根据职位要求、试用情况,由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委务会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对拟正式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转任后,在州委政法委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选调纪律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考察、体检、试用、公示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2193697
监督电话:2186503
附件: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 1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