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月3日(星期五)8:30-18:00进行。
三、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责任单位
1.递补资格复审集中在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三楼304室进行。
2.报考区市县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乡镇机关职位的面试递补资格复审由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委组织部负责,报考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广安市公务服务中心职位的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由以上2个单位负责。
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政策咨询电话:0826-2390075
四、递补面试资格复审要求
(一)报考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2.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递补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未按时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面试事宜
(一)面试报到及缴费
经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面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2020年1月3日(星期五,上午8:30-18:00)到广安市人事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三楼304室报到、缴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现金)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报到、缴面试考务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发放给考生的《面试通知书》中明确。
附件:广安市2019年下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