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公告》“依据考核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人员取得的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层次、学历层次高低依次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情况时,按7位评委评分的平均成绩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本次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共17名。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时间
2020年1月12日(星期日)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0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及体检费600元到华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423室集中并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
四、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七)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提出复检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八)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体检及以后环节均在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告。
咨询电话:0826-4832638
附件:2019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