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2月30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月2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北路192号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陆敏、邓凌云 0825-2239837。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1、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职位(6人):陆启航、唐静香、袁媛、唐芳、谢立粒、包金梅
2、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宣传)职位(3人):张绿绿、李哲、李佳英
3、蓬溪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员职位(9人):许国栋、欧阳富帅、宋云、王东、韩寒阳、王成松、肖力坤、胡波、秦宾
4、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计算机)职位(3人):杨杜娟、马宇飞、魏桂
5、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宣传)职位(3人):刘峪辰、邓楠、廖玲玲
6、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职位(3人):宋媛媛、税丹丹、何林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的证明材料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须携带《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其他
1、以上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交面试考务费80元。
3、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1月11日,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后续公告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网站(网址为http://www.snjcy.gov.cn/)通知公告栏。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