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网站公布,一同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将电话通知到每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应主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联系和咨询。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19年12月13日9:00-17:00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和培训科进行资格复审,同时需带上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
其中,2020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资格审查于2019年12月13日至14日两天内进行。其中12月13日(第一天)只审查中心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时间截至当日17:0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复审地点: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客户服务和培训科(313室)
联系电话:0839-3372289
二、面试
(一)面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于2019年12月19日进行,具体安排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