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情况
体检情况详见附件《2019年彭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情况》
二、递补相关事宜
根据《2019年彭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因进入体检人员杨雅洁(报考岗位01017技术员)自愿放弃未参加体检,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原则,递补1人,现将递补情况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笔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按60%折合后成绩 |
结构化面试成绩 |
结构化面试成绩按40%折合后成绩 |
总成绩 |
排名 |
是否递补进入体检 |
1 |
王亚莉 |
01017技术员 |
58 |
34.80 |
85.83 |
34.33 |
69.13 |
2 |
是 |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安排
1.体检时间:
2019年11月26日(星期二)
2.体检集中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到彭州市天彭镇天府中路154号(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准时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并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递补考生体检相关事宜
1.体检项目和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由主考机关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身份确认后方能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体检费约人民币280元/人(现金),费用自理。此外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4)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请于2019年11月 29日前将个人档案材料转递到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查,若需出具调档函,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二)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八楼803,邮编:611930,联系电话:028-83886260
特此公告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