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19年11月10日下午
考生须于专业技能测试当天14:30前到测试地点集中,查验证件后进入考场;14:45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二)测试地点
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花城校区。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华阳路66号(乘坐9路公交车在市七中花城校区站下车可到达)。
考生须于测试地点正门进入考场。
二、 测试项目和计分标准
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米跑、1500米跑。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以下测试项目计分标准为:
立定跳远:记录成绩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引体向上:记录引体次数。
100米跑:记录成绩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1500米跑:记录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计算成绩
总分为100分,每个单项各占25分。具体评分标准见《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附件)。
四、测试要求及考生须知
(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难免出现意外情况。考生应全面熟悉测试要求、注意事项和纪律规定,准确把握自身身体状况。考生在测试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市公安局统一为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测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测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遵守考场规定,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试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试。违纪人员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四)本次测试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试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
(五)考生在联络员的带领下参加测试。各项目测试前由工作人员讲解测试规则、计分办法和进行示范;若因考生不认真听取规则讲解,在测试中违规操作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非测试人员不得进入测试场地,不得有影响他人测试的情况发生,违者取消测试资格。
(七)考生必须服从裁决,当对裁决有异议时,可向考务办公室反映,在考务办公室未作出新裁决前,维持原裁决。
(八)考生须着适宜运动的服装和运动鞋,不得穿钉鞋或带钉足球鞋。测试引体向上项目时,不得戴手套。
(九)专业技能测试缺考或违纪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十)请考生尽量不开车、不携带背包等物品,确有必要的,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或是携带轻便小包,便于集中统一保管。
(十一)专业技能测试结果于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登录攀西人才网或关注攀枝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攀枝花”查询。
五、为确保专业技能测试顺利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专业技能测试进行全程监督。
市纪委监委 0812-12388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2-5176330
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0812-3333212
六、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12-3350424
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0812-3323703
附件:特警职位专业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xls(点击下载)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