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青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师职业道德;
2、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3、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青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何文锋,联系电话:0839-7202614。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退);
(2)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无可不出具)。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青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本次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如有报名即可开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 体检、考察
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组织考察的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青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如参考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其参考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青川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青卫发〔2019〕77号)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青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9-7202614
附件: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青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1日
青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岗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执(职)业资格 |
毕业院校 |
工作经历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
青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检验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检验/检验医学 |
不限 |
不限 |
1984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
有检验资格证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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