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提示:
一、考生须经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审查两项均合格,且签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后,才能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二、根据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进入招录考核。
若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市招录办,电话:028-38713051 18081119119。
附件:眉山市2019年度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及身体初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眉山市消防员招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